全校师生及车主:
为进一步规范校园电动自行车管理,确保校园交通安全有序,现将校园电动自行车管理相关事项提示如下:
一、校园通行识别码使用规范
1.电动自行车校园通行识别码(简称通行码)实行实名登记制度,限本人使用,禁止借用、转让、转卖,一经发现、取消授权。
2.学生通行码使用期限与本人学制对应,逾期禁止校园通行和使用校园充电桩。毕业生通行码有效期至当年7月31日,留校深造或工作,可申请延期,办理地点为西区警务室。
3.校园临时通行码(L首字母)有效期至2026年7月31日;若本学期开展“摇号上码”工作,车主可申请参加。
二、校园电动自行车管理规范
4.校园电动自行车不得从事载客、载货营运,一经发现,禁止校园通行1个月;再犯、取消授权。
5.电动自行车禁止使用伪造、变造或套用通行码,一经发现、查扣车辆、封存1个月,期满申领需签署承诺书(二级单位负责人签章);逾期1个月无人申领、视为无主车。
6.温馨提示:2026年2月28日前封存的电动自行车,车主可到西区警务室办理申领手续;截至4月30日无人申领、视为无主车,由学校按有关规定处置。
校园是我家,安全靠大家!感谢广大师生积极参与、大力支持,共同维护安全、有序的校园环境。
安全保卫部
2026年3月30日